《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服务协议》更新公告
尊敬的用户:
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优的客户体验,我们对《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服务协议》进行了更新。本次更新主要涉及原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主要的更新内容为:1)新增了用户在医保部门终端设备中服务使用条款;2)优化了免责条款;3)对原协议条款内容进行必要的文字修改。感谢您对我们服务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能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懈努力!
本次修订将于本公告发布届满7天起生效。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服务协议
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支付宝”)与您签署,就您向国家医疗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医保部门”)申请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过程中,我们向您提供的信息展示、传递等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
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我们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我们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我们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我们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一、服务内容
1、您可以通过我们的服务向医保部门申请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成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您还可以使用密码设置、医保支付等服务。
2
、为便于您在医保部门终端设备使用我们的服务,如您届时未注册支付宝账户,我们将获取您在终端设备核身环节留存的姓名、有效证件信息。此外,根据实名制管理要求,您还需要向医保部门提供您的姓名、有效证件信息、您在使用支付宝认证服务时拍摄的照片,用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宝认证服务以《
认证服务协议
》约定为准)。为了避免您重复提交信息,您同意我们向医保部门提供前述信息,并在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同意医保部门向我们返回您的医保电子凭证信息(例如:二维码信息、参保地信息),以便您进行查看及管理。当您完成本人支付宝账户注册并认证后,您可继续通过前述账户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无需再次开通。
3
、如您通过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使用我们的服务,根据实名制管理要求,您需要向医保部门提供您的姓名、有效证件信息以及手机号码,用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若您此前从未激活过医保电子凭证,则需要通过支付宝认证后方可完成激活,具体以《
认证服务协议
》约定为准。同时,医保部门需要获取您在支付宝认证过程当中拍摄的照片。)为了避免您重复提交信息,您同意我们向医保部门提供您的支付宝用户编号以及对应的实名信息及手机号码,并同意医保部门向我们返回您的医保电子凭证信息(例如:二维码信息、参保地信息),以便您进行查看及管理。
4、当您成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若您尚未完成密码设置,则可以通过页面提示设置您的密码。请您知悉,密码设置页面由医保部门官方提供,我们并不接触您设置的密码信息。
5
、为了便于您通过本服务查询您的医保电子凭证信息,医保部门将向我们同步您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记录,例如: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身份验证的服务信息、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支付的交易信息(含退款信息)。在您通过本人支付宝账户使用本服务的基础上,您可通过本服务相关页面便捷查询相关医保电子凭证信息、使用情况、交易记录;如您未通过本人支付宝账户使用本服务,您可通过
“
支付宝
”
客户端医保频道内的使用记录页面查询您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情况、交易记录。
6
、为了便于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支付,在得到医保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与第三方合作伙伴(例如:医疗机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等),为您提供便捷的线上医保支付相关服务。我们善意地提示您:当您在我们的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服务页面上绑定您的支付宝账户并且选择使用您的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支付时,第三方合作伙伴需要确认您的医保电子凭证服务是否正常开通并进行必要的信息核验(例如:您的参保地区是否符合要求、您的实名信息与购药人信息是否一致),为此,第三方合作伙伴需要向我们查询必要的信息,以便为您提供线上医保支付相关服务。当您在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服务页面上通过您的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完成在线医保支付后,我们将向第三方合作伙伴同步您的支付状态信息(例如:医保统筹账户支付金额、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金额、自费支付金额),以便您在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服务页面及时查看。
7
、为了确保您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交易的真实性,您在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进行线上医保交易支付时,如您已对
“
支付宝
”
客户端打开位置授权,您的位置将被同步至相应的医疗保障局,以便进行核验。
8
、根据部分地区的医疗保障局要求,您需要先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方可使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在线投保。当您在互联网保险代理平台(例如:蚂蚁保平台,以下简称
“
保险平台
”
)选择使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保费时,保险平台将向我们确认您是否已经成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如您已成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我们将向保险平台提供对应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码以及参保地区信息,以便保险平台为您提供在线投保相关服务。成功投保后,保险平台会向我们同步您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的交易信息(含退款信息),以便您核对与管理。
二、双方权利义务
1、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支付使用的是您医保个人账户及医保基金统筹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相应支付结算服务由医保部门完成,您需确保您医保参保账户处于可用状态且医保个人账户有足额款项进行支付,否则您将支付失败,导致的相应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2、您在通过我们的服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您也可以选择删除该凭证。如您删除医保电子凭证,您须重新激活后才能在我们渠道继续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相关服务。
3、除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身份验证或进行医保支付外,我们提醒您不要向任何其他人、其他网站等提供医保电子凭证身份和支付结果信息(尤其是二维码展示页)、医保电子凭证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以防您的利益受损。因您自身原因泄露前述信息产生的相应损失,须由您自行承担,我们将免予承担责任。
4、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施的所有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以及遵守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
5、您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还需遵守您与医保部门签署的相关医保电子凭证用户协议约定。
6、支付宝重视对您的信息保护,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与《
支付宝隐私权政策》的规定,严格保护您的信息。请您仔细阅读该政策,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三、其他事项
1
、如因下列原因导致我们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我们免于承担责任:
1
)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
2
)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原因等原因;
3
)因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经本服务提供方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的;
4
)在我们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尽管有前款约定,我们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2
、为了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我们将会持续更新服务,为用户提供版本升级、功能升级、规则升级等服务和内容的更新,本协议也可能会随之更新。我们会以公告、客户端通知、短信或弹窗等方式(统称
“
通知
”
)就协议的更新向您进行告知,更新内容将在前述通知指定日期开始生效。若您不同意更新后的条款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条款内容。
3、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为避免疑义,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我们可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