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转账付款服务协议》更新公告
尊敬的用户:
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优的客户体验,我们对 《支付宝转账付款服务协议》进行了更新。本次修订涉及协议第2.1条,主要包括:针对不同合作银行服务开通要求,修改相应表述。感谢您对我们服务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能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懈努力!
本次修订将于本公告发布届满7日起生效。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支付宝转账付款服务协议
本转账付款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支付宝”)与用户(以下简称“您”)签署,就您通过支付宝渠道使用合作银行为您提供的银行转账付款服务中,支付宝向您提供的信息展示、传递等信息技术服务以及将款项结算至您指定账户等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
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我们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1.
定义
1.1合作银行:指与支付宝合作为您提供转账付款业务的银行。为便利您服务使用,支付宝可能和多家银行合作,具体为您提供转账付款服务的银行请见相应页面提示。
1.2转账付款服务:指您通过收款号向合作银行转入购买商品或使用服务需要支付的相关款项,合作银行将接收的款项通过合规渠道清算至支付宝,并由支付宝根据与您的约定付款至您指定账户的服务。前述收款号指合作银行为提供本服务而设立的收款编号,该收款号不构成合作银行对您的负债义务。
2.
服务内容
2.1
您可以通过支付宝客户端的相关页面,申请开通转账付款服务。
您同意支付宝将服务开通所必须且您已留存在支付宝的信息(例如:您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手机号),
及基于不同合作银行服务开通要求(具体见合作银行与您签订的协议),如合作银行为您开通服务需要您提供银行卡信息进行验证的,您同意支付宝同时为您选择一张已绑定支付宝账户的银行卡号信息传递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审核通过后为您分配收款号并为您提供转账付款服务。您可以在支付宝服务页面查看您的收款号信息。
2.2
基于不同业务场景,支付宝接收您通过本服务转入款项后,根据您的指令将转入款项付款至您指定账户:
(1)其中在交易订单付款场景,您转入款项将直接为您完成正在支付订单的付款,或您无正在支付订单但尚有未支付的历史订单,所转入款项将直接为您最近一笔未支付历史订单付款,如还有其他历史订单未支付的,您需要在相应服务页面自行完成付款操作。
您转入款项在页面提示的时限内未用于相应订单付款的,将转入您开通服务时登录的支付宝账户。在相应退款服务功能上线后,您可以选择将款项退回至您选择的银行账户,并同意支付宝将您的退款信息同步给合作银行,以为您完成退款操作。具体银行账户可接收的退还金额可能存在限制,请以届时功能上线后页面提示为准。
(2)您在其他业务场景使用本服务付款至指定账户的具体规则,请以相应服务页面提示或具体业务场景签约的业务协议约定为准。
支付宝、合作银行可能基于业务情况增加、调整转账付款服务使用场景、使用方式,并在相应服务页面向您进行通知。
2.3
服务开通后,您可使用收款号并通过银行网银等渠道从您的银行账户向收款号转款,具体可转入款项渠道请以合作银行实际支持为准。为便于您服务使用及履行监管合规要求必须,您同意合作银行将您转出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转出款项金额、时间信息等传递支付宝。您可以在支付宝相应服务页面便捷查看您的转款、付款等信息。
3.
双方权利义务
3.1 为向您提供服务,支付宝需履行相应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如您提供信息、转款、付款行为不符合前述合规要求的,支付宝有权要求您补全更新相应信息或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3.2 您应通过合作银行为您分配的收款号使用转账付款服务,具体收款号使用规则要求请见您与合作银行约定。您同时知悉并了解收款号并非任何类型的银行账户,仅就转账付款服务而言您转入款项无任何利息收益。基于风险控制、监管合规等要求,合作银行有权对您通过收款号转入款项金额进行限制,具体请以服务页面提示为准。
3.3
为使您顺利完成付款,您需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且转出账户为您本人的银行账户,且您的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否则未能给您提供服务及造成的损失须由您自行承担。如您通过支付宝服务页面跳转至银行客户端进行转款操作,支付宝将为您复制收款号信息,以便您在银行客户端更加便捷的转款。您还需遵守转账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建议您关注转账银行对其单笔转账最高金额和每日累计转账最高金额的限制,因上述限制导致转账失败无法使用服务,请您理解支付宝、合作银行将免予承担责任。且如因您未能成功转款导致支付宝、合作银行损失的,支付宝、合作银行有权向您进行追款。
3.4
请您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转账付款服务,如转入款项按相关规则转入您支付宝账户,您知悉并理解您通过支付宝账户的消费支付需遵守支付机构付款交易限额规定。同时如因您使用相应支付宝服务功能,支付宝向您收取服务费,您需按提示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服务费。您还应自行承担款项转入时银行向您收取的相应费用(如有)。
3.5
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应:(1)妥善保管手机、电脑等电子终端,并确保前述设备在安全的环境下使用服务;(2)妥善保管银行、支付宝的账户名、密码、交易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轻信他人随意泄露;(3)转款、付款完成后及时核对记录。如您遗失或泄露前述信息和/或设备的,您应及时通知银行或支付宝,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但无论您是否已通知,因您的原因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3.6
支付宝重视对您的信息保护,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严格保护及处理您的信息。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当中提供或产生的信息将依据《支付宝隐私权政策》受到保护,详情请参阅《
支付宝隐私权政策
》。
4.
其他
4.1
在下述任一情况下,支付宝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a
)您利用支付宝从事非法交易或不正当活动的;
b)经调查或经支付宝合理判断认为您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c)支付宝发现您注册资料或服务行为存在虚假、异常或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d)
合作银行中止或终止与支付宝合作,或合作银行未能为您提供服务或中止、终止为您提供服务的;
e) 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停止本服务的。
4.2
您使用本服务,支付宝有权向您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并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服务费进行调整。支付宝应向您明示服务费用标准(含调整后的标准)。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接受支付宝的相关费用标准。
4.3
为了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我们将会持续更新服务,为用户提供版本升级、功能升级、规则升级等服务和内容的更新,本协议也可能会随之更新。我们会以公告、客户端通知、短信或弹窗等方式(统称“通知”)就协议的更新向您进行告知,更新内容将在前述通知指定日期开始生效。若您不同意更新后的条款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条款内容。
4.4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为避免疑义,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 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以支付宝网站公布的《
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配套规则为补充;本协议与《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配套规则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