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安心保2025理赔材料

(一)住院医疗的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在指定医院就医后,由该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若使用医保卡

就医的,需在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进行零星结算后提供结算单原件及医疗票据复印

件。)

2.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3.医疗病历,包括但不限于出院记录、入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及药品明细

和处方;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5.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6.新生儿或未成年人出险,需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本、

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7. 新市民理赔时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如武汉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

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自购房房产证明、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出具

的居住证明、学校/单位等出具的人才引进证明、学籍证明等,证明投保时已在

武汉居住满70 天。

(二)院外特定高额自费药械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指定药店开具的药械发票及药械明细清单(需注明药品商品名、规格、单

价和数量等)。若药品名称仅显示通用名的,需提供该药品商品名(或生产厂家)、

规格、单价和数量的证明并加盖指定药店公章。若开票方名称不全的(如没有连

锁店具体名称),也需在发票或药品明细单上加盖指定药店公章;

2.与适应症相关的检查报告和诊断、外配处方复印件(需医师、药师签字)、

用药记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等;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4.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三)院外特定高额自费药械保险金直付服务、送药上门服务

1.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

关系证明)

2.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影像

检查报告等)

3.病理诊断报告

4.药品处方

5.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