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既往症的约定:
在2026年1月1日前患有且符合既往症人群范围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产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既往症人群的赔付比例赔付。
1、恶性肿瘤及其并发症:含白血病、淋巴瘤、微浸润癌;不含原位癌、癌前病变。
2、肝肾疾病:
(1)慢性肾功能不全(含肾衰竭期、尿毒症期)、肾病综合征及以上疾病引发的并发症。
(2)肝硬化、肝衰竭及其引起的并发症。
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
(1)心血管疾病:冠心病、心脏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恶性心律失常、动脉瘤(动脉夹层)、心肌病及以上各类疾病引发的并发症,心功能不全或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分级三级及以上)。
(2)脑梗死、脑出血、脑卒中、中风及以上疾病引发的并发症。
(3)高血压III级、高血压且明确伴有心脑相关并发症。
(4)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含心脏、肾脏、脑血管、视网膜、周围血管病变、周围神经病变、酮症酸中毒,不含妊娠糖尿病)。
4、肺部疾病:
(1)慢性呼吸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病(不含慢性肺气肿)。
5、其他类疾病:
(1)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全身硬皮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艾滋病)、艾滋相关综合征(ARCS)和其他与 HIV 病毒相关的性传染病或者症状。
(2)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的随意运动功能永久完全丧失,即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肢体肌力在2级(含)以下;两肢或两肢以上断肢或截肢)。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溃疡性结肠炎。
(5)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及包括后续引发的并发症。